根据《山东大学博士后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等,现将重点资助类博士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国内外知名高校近3年毕业、发展潜力较大、学术能力较强的优秀博士。
3.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二、遴选方式、完成时间
学院根据校区批复的招收计划,组织遴选。
申报日期截止至10月10日。
三、招收程序
1.个人申请;
2.资格审核;
3.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和学术道德情况;
4.对申报人的学术成果、发展潜力等做出学术评价,排序;
5.确定拟接收人选,报校区审核;
6.公示;
7.办理进站手续;
8.体检、签订工作协议,办理入校手续。
四、薪酬待遇
1.校区承担不低于20万元/人的年薪报酬,鼓励所在单位和合作导师提供配套支持。理科学院/合作导师配套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年,工科学院/合作导师配套原则上不低于3万元/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确因工作需要2年未能按时出站,经个人申请、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博士后延期期间的日常经费由学院、合作导师或博士后自行解决。
2.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在职教师同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与在职教师享有同等的图书及科研资源。
五、相关规定
1.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区,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博士后考核分为开题、中期考核与出站考核,各项考核由所在流动站组织实施。
六、材料要求
1、博士后个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山东大学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左侧装订,双面打印。
(2)《山东大学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证明材料》(附件2)。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复印件(即将参加答辩的应届博士生可提供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的证明)、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复印件、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体育下注平台复印件等。
2、10月10日前,申请人请将申请表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申请”命名后发至信箱haozp07@sdu.edu.cn,邮件主题为:2021年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申请人姓名。纸质版材料导师签字审核通过后,于10月10日前送至法甲网上下注125办公室。
联系人:郝志鹏 0631-5688303